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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0年第52期(总第436期):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如期结束,释放多层利好【宏观研究】

时间:2021-01-20 09:57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2月 30日晚,中欧领导人举行视频会晤,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谈判,历时 7年的谈判圆满结束。该谈判于 2013年 11月正式启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未能动摇谈判工作,9月中德欧领导人会晤再次确认加快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在经过全年 10轮的密集谈判后,谈判如期完成。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中欧投资合作打开新局面,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前景可期。中国和欧盟同为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体,双方互为关键经济伙伴,目前中国是欧盟第一大商品贸易伙伴,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相较于在贸易领域的大规模往来,双方投资合作的规模和深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近年来中欧各自加强了对外贸易投资协定的谈判力度,2020年中国顺利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欧盟在此前几年也先后同加拿大、日本和越南达成了高水平自贸协定,但中国和欧盟两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投资协议一直处于空缺状态,双方都有需求构建高水平的双边经贸合作框架,以此来进一步开辟对方市场。目前欧洲正在经历新冠肺炎新一轮大暴发,疫情的严峻形势并未中断中欧之间的谈判交流,反映双方对于密切经贸往来的积极共识和强烈意愿,为双方下一步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乃至抗击疫情和气候问题合作等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中国市场开放迈上新台阶,展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中欧进行投资协定谈判旨在放宽中欧双方市场准入,为双方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条件和良好的商 宋体 业环境,从而为中欧合作开辟更广阔的空间。中欧投资协定由最初的“双边投资协定(BIT)”更名为“全面投资协定(CAI)”,这一命名的变化充分反映出该协议的开放性和先进性。这成为目前中国参与的开放水平最高、规则领域最宽的投资协定。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该协定涉及领域远超传统双边投资协定,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

中国在协议中对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投资争端解决等议题做出了承诺,有力回击了外部势力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疑。更重要的是,通过与欧盟之间达成投资协议,中国用实际行动落实高水平开放,向全世界释放了中国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提升开放质量的信号。可以确认的是,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会止步于此,未来中国还将会通过更多自主开放和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等措施对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落实高水平开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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