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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信披违规正式受罚 其主要存在三项信披违规事项

时间:2021-05-28 09:41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加加食品信披违规正式受罚 其主要存在三项信披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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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2月13日,加加食品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湖南监管局对加加食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加加食品维权入口)

该公告显示,加加食品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如下:1、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3、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对此,湖南监管局决定:1、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2、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3、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4、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5、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往前回顾,2018年4月28日,加加食品发布一则《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为:1、公司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事项;2、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3、公司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6月6日,加加食品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湘证调查字089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并参照相关案例,在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加加食品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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