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核准制后,承销的证券公司是以自己的信誉向投资者推介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违法违规行为还要负连带法律责任,信誉成了证券经营机构的生存之本。证券公司会更加重视提高投资银行业务的能力,并把主要精力放在挖掘和培育上市公司上;会更加重视研究力量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会努力在竞争中成为公司和行业问题专家,并形成自己的品牌效应。 4、促进投资者走向成熟,结构得到改善 实行核准制后,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将转向制定标准和规则,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投资者则需要确立理性投资的观念,重视分析研究公司所披露的各种信息,对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行使股东监督的权利。提高整个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5、解决证券市场供求不均衡的矛盾,使一、二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趋于对称 实行核准制后,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确定,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这样,发行公司为更多筹资而承销的证券公司为降低风险,则有一个协商定价的过程。它们既要判断发行人的行业前景、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又要参照二级市场的价格走势,因而不同行业、不同质地的企业股票发行定价将可能有较大差别,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股价走势将会趋于平衡,从而使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风险、收益也趋于均衡。 6、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奠定基础,促进证券市场制度体系与国际接轨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核准制,与国际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原则一致。通过与国际市场接轨,股票发行方式将更加灵活多样,为我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融资创造了较为畅通的渠道。 第七章 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1、市场化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发行失败的情况 在实行股票发行审批制时,股票发行定价实行指导性价格,远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实行券商包销制度,发行人因而不易出现发行失败。 实行核准制后,如果新股发行价格定得过低,本应募集的资金数额会减少;如果发行价格定得过高,又存在销售不出去的风险,就可能出现发行失败。 股票发行失败主要有以下原因: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新股发行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行人返还。市场环境由高涨转为低迷,投资者对发行公司的证券失去兴趣,导致融资成本过高;证券定价过高或者其他条件设置不当,投资者在发售过程中拒绝认购;承销商推销能力不足或市场定位失误,不能预期完成认购。 2、投资者怎样预测股票发行失败的可能性 要准确判断股票发行失败比较困难,原因是导致发行失败的因素很多,而且这些因素变化难以预测。投资者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股票发行失败的可能性:(1)拟发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在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存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问题;(2)市场环境是否有利于公司发行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能否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中,最好的公司也可能卖不到好市道中最差公司的价格。(3)仔细研究证券发行价格是否与公司的投资价值相符,以及证券发行的条款是否可能导致可转券出现提早赎回。(4)留心股票发行承销团的构成。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一个实力很强的承销团对保证发行成功是必不可少的。 3、投资者应如何应对新股上市跌破发行价情况 我国前几年市场行情低迷时,新股上市有跌破发行价的情况。股票发行定价市场化后,即使二级市场行情好,也会更多地出现新股上市跌破发行价的情况。这是因为,发行人与承销商对公司定价很难。这项工作技术很复杂,既需要根据公司的未来赢利判断价值,又需要考虑一级市场股票的供求状况。这就要求投资者在判断股票发行风险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更有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 4、股票发行失败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1)股票发行因法定原因被停止或撤销,认购人只能得到返还认购款及利息。 (2)在包销条件下,承销商需对投资者认购不足部份予以包销。 (3)发行完毕后,股票上市挂牌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