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以创新精神推动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研究提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试点。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的法规,全面推行这两项制度。抓紧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调整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普遍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改进方法,提高质量。逐步推广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干部工作中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循私情;坚持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对本部机关和下级党委组织部门执行上述干部工作原则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抓好《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内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七是以开拓创新、转变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要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第一批已基本结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即将开展的村和乡镇站所学习教育活动都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真正“让干部受到教育、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制度建设。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把解决好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三讲”学习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积极推进困难企业党建工作,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切实关心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生活。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抓紧对中小城市街道社区的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民主推荐党员工作的经验,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