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世光电,证券代码:)于2020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