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司消息 >

梧桐翔宇3亿控股伊立浦 规避要约收购或有损中小股东利益(2)

时间:2013-07-10 15:12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如果“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并且“收购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但在其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前已经拥有该公司控制权的,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律师就收购人有关行为发表符合该项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后,收购人凭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决定,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由此一来,未来如果伊立浦增发新股,梧桐翔宇可以名正言顺免于向证监会提出要约收购的豁免申请,直接凭借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增持公司股份取得控股地位。在这一系列的操作中有任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吗?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的独立意见在这其中又有什么作用哪?投资者不禁要打一个问号。

这一系列的策划就是在确保梧桐翔宇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基础上,规避要约收购的规定,将交易对方限制在原大股东的新的投资者之间,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理当详查。

标签: 伊立浦 梧桐翔宇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