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派息 股票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式,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股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一年),如果营运正常,产生了利润,就要向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这是最常见、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东配股,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把资金留在公司里扩大经营,以追求公司发展的远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第三种形式是实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产品作为股息和红利分派给股东。 股票分红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票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3.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 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无偿向股民赠送一定数额的股票。沪深两市送红股程序大体相仿: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向券商传送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职工股、转配股)的送股。券商据此数据直接将红股数划至股民帐上。根据规定,沪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除权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三个交易日上市。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布股权登记日时,会同时刊出红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