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买方反馈下游客户市场变化较大,监管机关对供应链和资金渠道审查趋严,曾就订单是否履行的事项进行沟通,但也表示货物买卖合同将继续有效。买方反馈在办理前期款项归集和支付过程中存在前期未预见的客观障碍,但金发科技仍希望双方能继续推动合同订单的履行,如买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订单,公司要求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是否确需解除合同或友好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但公司未收到买方相关书面文件。因此,金发科技认为双方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 8月上旬,金发科技业务部门尝试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买方就合同是否履行事宜进行探讨,买方未予有效回应。因本采购订单将于8月15日到期,公司于8月4日致函买方,征询其是否仍有意继续履行合同订单,并要求其在8月7日前书面回复公司,逾期未回复则视为不再履行合同订单。 截至8月8日,金发科技未收到买方的有效书面回复,买方也未向公司披露其不能履约的具体原因。至此,本次合同订单未得到买方的履行,公司认为合同订单实际已经终止,公司随后于8月10日发布《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金发科技认为,在确认合同订单实际已经终止后,公司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此前,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金发科技曾披露上半年公司口罩类产品共销售3.92亿只,销售区域包括6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此次回函中,金发科技进一步补充披露了口罩业务的情况。2020年上半年,以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为经营和制造单位报关出口的口罩合计25785万只,以其他公司为经营单位以广东金发为制造单位报关出口的口罩合计5278万只。两类出口方式涉及出口目的国共40个,其中,5万只以上的出口目的国有34个。因公司生产的口罩部分内销,财务核算和出口报关口径不同,同时时间确认上存在差异,上述出口数量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销售数量存在差异。 (责任编辑:admin) |